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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发布日期:2020-12-03 浏览次数:2634

因近期有客户向本公司反映有第三方以我司名义向客户推售的现象,现本公司郑重向广大客户声明:

1、目前井松智能只有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唯一的对外销售服务主体,其他任何地方的(如北京井松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井松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井松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佛山井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井松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井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等名称类似的公司)冠名井松科技都和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2、任何以我司名义向客户推销的行为,均不能代表我司之行为。

3、我司保留对第三方侵权行为追偿的权力,同时针对客户遭受的损失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日